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

拔刀爾遲歸事件之二--從「拔刀爾」談起

王大濟撰稿


  時間:十月二十七日 下午兩點。

  那天我是下午五點被阿德叫醒的,一天的風和日麗、人事的喧嘩、分局的雜亂、尋到的喜悅、幕落的空寂和晚上慶功宴上的豪氣猶歷歷在目。現在是隔天的下午,短短三十六小時彷彿是一幕濃稠的記憶在腦海裡翻滾。產生了一些感想,報上已有大篇幅有關的報導,所闡論的重點就不再贅述,以下就幾點提出個人看法。

一、指揮程序:

  參與實際搜救的共有四個單位-警所、山青、林務局、輔大山社,在實地操作過程中,由於扮
演的角色不同,所關心的重心自然不同。輔大山社最為單純,所關心的僅止迷途者的安危,在參與搜救作業中表達了最直接的看法;山青多少有些被動;林務局純就義務性的提供意見或協助;而警察當局除了掛心山上滯留的人員外,還考慮責任歸屬的問題 (當地屬山地管制區)。所以,在搜救準備過程中,就產生了步調不一的情形。對救難隊而言,準備妥當為考慮的第一因素,如果時間和準備工作權衡下,寧取準備週全上山,不願準備不妥當就匆促出發。
  當天十時許,三組人員正分發準備而且採購之際,警局接獲指示,催促馬上動身,於是發生了其中一組未配備無線電,遲至下午五時下山後才得知搜救作業停止;及另外一組的搜救山青對搜救路程不熟悉,而在二組都過了登山口才又下山交換山青的狀況。事實上,只要動身前能夠按照搜救的紙上作業步步進行,這些狀況都可以避免。作業程序、路線決定、人員分派為輔大山社所設計,可是指揮權卻掌握在警察當局,所以產生了紙上作業和實地操作脫節的現象。幸而迷途隊員本身狀況尚可,否則在連絡上、支援上不可避免的產生人力、財力、時間的浪費,而這些浪費的代價將可能是人的生命。

二、地區性山難指揮中心的建立:

  當時地圖研判的推測之一是登山社隊員走過拔刀爾山向加九嶺方向,搜救理當在熊空山區另派
一隊人馬反向搜尋。如果就客觀上裝備、經驗及人力的角度考慮,當以對此山區熟悉的登山社團或者軍方為求援對象。可是一般性社會登山團體白天都無法聯絡,其他學校單位和軍方也無適當而且快速的管道可資利用。當然,當時山下的臨時指揮中心也曾作過多方面的嘗試,事實上到尋得登山隊員為止,共進行了十六小時的搜救作業,卻未取得其他援助。假如有一個常設性的山難指揮中心,這種時間的爭取和人員的調度就可以發揮即時而且精簡的功用。

三、校內山野活動系統的建立:

  個人曾作過統計,本校內一學期中除山社舉辦的活動外,班級或系級或其他社團舉辦的山野活
動次數約四十次。在登山風氣普及化的今天,隨著參與人數的增加,專業知識的愈趨淡泊會提昇登山運動的潛在風險,而一位優秀的領隊人員可使此種氣候或肢體傷害、迷途、缺乏基本裝備的認識種種顧慮減為最低。登山社固然走一系統化的訓練工作(忠堅、忠毅响訓)及客觀的評估制度培育領隊、嚮導人才,可是一個社團所能顧及的範圍是有限的。登山社有例行安排的全校性活動,倘若其他社團或者系級能夠妥善的利用這些設計完整的活動,或者登山社能夠主動配合私下舉辦的活動而提供協助,將是一個學校登山社成立的宗旨,這是積極的一面。退而求其次,以這次山難事件為例,倘若舉辦者能夠在出發時與山社保持某種程度的聯繫(如山難管制時間的確定、地圖、指北針器具的借用、經驗交換),那不但大大的提高了該次活動的安全度,事後的救援工作也會收到迅速而且確實的效果。
  所以,如何提昇登山社在校內的服務面如何將班級(或者系級)的山野活動透過行政的管道和登山社聯繫起來,即如何建立校內登活動的系統已是刻不容緩的事情。


  登山活動的價值不僅存在於感性上的認知,也涉及人類生態環境重要性的認知,和抽象的勇氣
道德等精神面問題的探索。夜經的十五位同學當有深刻的體驗。錯誤的抉擇、正確的處置,總算不幸中的大幸。見微知著,這是同學們重視山野活動安全性重要的時刻了。由這件事件所引申出的三點意見,列舉如上,還望指正。

原事件訪問連結 :http://fjumtob.blogspot.tw/2013/10/blog-post_28.html
資料來源:輔大登山社 民國73年 山之聲


輸入: 江雨軒
網路版一校:黃建益
網路版二校:陳聖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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